在日常检测中,经常遇到人造革合成革材质面料,但是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鉴别方法标准或准确的定义,致使在出具报告时没有准确的依据,只能凭经验或习惯进行判断,由此造成标识混乱。因此,在相关鉴别方法标准出台前,确定合理的合成革与人造革分类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国内相关标准及文献中的定义及分类
1.1国内相关标准中的定义及分类
目前,国内与合成革人造革相关的标准大约有十几个,定义及分类方法主要依据为基层材料、涂覆材料以及生产工艺等几方面,详细内容见表1。这些标准中,只有GB21902—2008[1]中对人造革和合成革有明确的定义[1-12]。
合成革:指以人工合成方式在以织布、无纺布(不织布)、皮革等材料的基布上形成聚氨酯树脂的膜层或类似皮革的结构,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材料;人造革:指以人工合成方式在以织布、无纺布(不织布)等材料的基布(也包括没有基布)上形成聚氯乙烯等树脂的膜层或类似皮革的结构,外观像天然皮革的一种材料。
仅从定义看,基本可以认为合成革的涂覆材料为聚氨酯树脂,人造革的涂覆材料为聚氯乙烯等树脂,但是在标准“3.3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中出现的“聚氯乙烯合成革”又与此结论相反。同时,在其他相关标准中,人造革和合成革的基层材料、涂覆材料和生产方法相互交叉,无明确的分类原则,只是相关轻工行业标准中,合成革均以聚氨酯树脂为涂覆材料,人造革则以聚氯乙烯或聚氨酯树脂等树脂为涂覆材料。
国内相关标准中合成革与人造革的主要区别
1.2国内相关文献中的定义及划分
在中国,人们习惯将用聚氯乙烯(PVC)树脂生产的人造革称为PVC人造革(简称人造革);用聚氨酯(PU)树脂与传统织物生产的人造革称为PU人造革(简称PU革);用PU树脂与非织造布生产的人造革称为PU合成革(简称合成革)。这是在一些文献中[13-16]对于合成革与人造革的分类介绍。分类主要就是以涂覆材料和底基材料来划分:以聚氨酯树脂为涂覆材料且非织造布为基布的为合成革,人造革则以聚氯乙烯或聚氨酯树脂为涂覆材料且传统织物为基布的为人造革。但是此种分类方法与相关标准中的定义或分类有较大的差别。
文献中另外一种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是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将人造革合成革分为PVC人造革和PU合成革。详见表2[17]。其分类方法与GB21902-2008中对于人造革和合成革有的定义基本相同。与其他相关标准的定义或分类也没有太大的差别。相关文献中人造革合成革的分类。
因此,当前合成革与人造革的分类原则应当以GB21902-2008中对于人造革和合成革的定义为基础,参照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人造革合成革专业委员会的分类方法,将人造革和合成革根据原材料的不同分为PVC人造革和PU合成革。即以聚氨酯树脂为涂覆材料的称为PU合成革,以聚氯乙烯树脂为涂覆材料的称为PVC人造革。